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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患者投诉医院以后 做透析时被要求谈话
类别:医院案例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 [返回]

  患者就医是为了治疗疾病,可市民邹先生正在透析时,医院的工作人员要跟他谈谈之前投诉的事,双方由谈话变成了争执,到最后还闹到法庭上。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认为,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的工作人员在患者接受治疗时要求与其谈话,这一行为确实不妥,在一定程度上给患者造成了精神压力,判决院方赔偿患者邹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事到如今,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仍然坚持认为这件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当天患者的言辞也较为激进。”

  邹先生是一位尿毒症患者,从2020年2月起就在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透析治疗。在治疗过程中,邹先生以该医院的护理人员无证上岗、透析操作不规范、服务态度不好为由,先后几次找到卫生监督有关部门投诉。

  2020年11月的一天,邹先生像往常一样在医院的透析室接受治疗,一位工作人员走进来,表示要跟邹先生谈谈投诉的事情。一边治疗一边调查投诉情况?这样的沟通方式让邹先生感觉有些不妥,便要求工作人员先行离开。但院方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理会邹先生的要求,反而与邹先生发生了争执,期间使用了侮辱、攻击性的语言。

  作为病患,邹先生的身体状况本来就不如常人,还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治疗期间又遭遇了这么一出,邹先生认为自己不仅受到了精神上的伤害,而且还导致了血压升高、心脏病加重等“后遗症”。在这之后,邹先生将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邹先生与院方分别提交了证据。邹先生提交了起争执时双方的谈话录音文字整理稿和住院病历复印件;而院方也提供了病例,不过院方的病例是为了证明邹先生的病情并没有因为这次争执而发生加重的变化。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邹先生作为在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院方工作人员却在其治疗期间要求进行调查谈话,并因此起了争执,这样的行为确实有不妥之处,也给邹先生带来了一定的精神压力。虽然邹先生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是这一次争执引发病情加重,但考虑其身体状况,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应当被支持。只不过,法院也认为,邹先生要求的数额过高,最终判决医院赔偿邹先生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8月5日,信网就此事联系到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并未否认曾与邹先生在透析期间产生争执,但院方认为此事并不是医院单方面存在问题,“争执当天邹先生的言辞也较为激进。”

  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医院与邹先生的矛盾并非只因投诉一事,而邹先生起诉医院也不是第一次了。“医院一共被他起诉过三次,前两次都撤诉了。这次是因为当天我们的工作人员气不过,跟他争吵了几句,他录了音说我们对他造成了精神损害。”工作人员说,法院判决后,邹先生没有再找医院理论此事,甚至还想重新转回医院治疗,“不过当时医院的床位都满了,就没有接收。”(文/信网记者 姜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