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创建于1965年,是隶属于自然资源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国家海洋观测监测调查、海洋能产业发展、海洋环境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承担我国海洋领域基础性、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中心编制475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35%以上。中心设有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五)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学历报考,且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24时止,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发送邮件进行考试报名,报名邮件地址为:报名邮件的主题命名为“2023在职人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未按要求注明主题的报名邮件恕不受理),邮件须包含《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公开招聘2023年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
考生填写报名表,命名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报名表填写须详实、准确、完整,联系电话请留本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固定电话。未按要求内容填报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我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中心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将采取个人陈述及问答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根据岗位聘用情况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一)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邮箱,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和后果;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