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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实达: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类别: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4-09-13 浏览: [返回]

  ST实达: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证券简称:ST实达公告编号:第2024-03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

  公司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的有关规定,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福

  州智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智晟”)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于

  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第2024-015号)。

  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

  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4-019号)。

  本次交易对方系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产生,2024

  年5月15日,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竞价,成交价1.16亿元,受让方

  为福建创想之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想之海”)。2024年5月21日,交

  易双方签署《福州智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

  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创想之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福州智晟100%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上述转让标的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以公开竞价

  根据合同约定及竞价结果,本次转让标的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6亿元。该转

  为维护转受让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一致同意,一切转让价款收付须经由福建

  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前期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支付转

  让总价款时,在其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价款:前期乙方已支付1,500万元保

  证金,除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本次股权转让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合

  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0,178.50万元一次性

  (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后,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向甲方出具本项目《交割通知书》,并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

  (2)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合同、《交割完毕反馈函》或工商管理机关

  办理完毕转让标的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划转至转让

  (3)甲方对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

  理的义务,并应尽其合理努力促使标的企业按照其惯常业务模式正常、持续经营。

  股权转让完成后一个月内,标的企业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变更为甲方,

  乙方受让转让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正在履行的

  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物业合同、税费、水电费等或其他若有的潜在负债)由本次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

  (1)违约方应承担违反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

  (2)乙方未依约按期足额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个日历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

  (3)甲方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合乙方及标的企业完成交割手续,每逾期一

  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个日历日的,乙方有权解

  (4)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

  规定的由乙方承担。标的企业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所需费用,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服务费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规定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

  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州智晟100%的股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进一

  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公司主业,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与创想之海将根据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及协议约定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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