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手机同时也在刷广告,广告在你的潜意识里不断刷存在感,告诉你618马上到了。
好,就算赌气不出门,不看手机,以严格的眼光来看,家里每一个产品的商标Logo本质上也是广告。
电视、洗衣机、空调、电脑、游戏机、乐器、照相机上面的品牌商标,都能让你想起平时被潜移默化植入的品牌形象、Slogan、代言人的广告语,可以说我们的家里也贴满了广告。
因为这类广告直接与消费者的情感、喜好或者某种价值印象挂钩,此类广告具有非常非常高的地位。
放心,在我的文章里你不会看到一堆比如TVC KV DM ROI AE CD这些不解释就看不懂的广告行业术语,请放心食用。
广告大家每天都看,但是习惯把广告上的每个字(别管字号多小)都去仔细看的,除了我这样的第三方专业服务者(广告法合规审核及艺人商业条款)、广告从业者、艺人经纪人,以及资深的粉丝群体外,应该很少有人去关注广告代言人的名称title。
难道这些都是拍脑袋想的?品牌市场部和广告公司文案觉得什么好听就叫什么吗?
品牌的代言制度,从表象(文案),到实际上(商业合作及法律授权),其实比你玩的策略游戏文明或三国志还复杂。
品牌代言人、大中华区品牌代言人、品牌挚友、品牌大使,形象大使,这次title都是精细化管理,绝对不能出错的,包括艺人同时出现时,名字的先后顺序排序。
那么,为什么有的艺人是代言人、有的是品牌挚友、有的是形象大使,具体是如何确定这种代言title的呢?
首先必须明确,艺人是不分高下的,我们只从理性的角度谈艺人与品牌商业合作的深度。
必须提一下,有的一线品牌品牌力太强,是没有代言人这一档的,跟艺人合作都是从品牌挚友或形象大使开始。
(当然这里面也有英文翻译和本土化的原因,英文中基本只有Brand Ambassador的说法,而中文抬头则百花齐放。总之,汉字博大精深!)
例:“小丑女”Margot Robbie是香水产品代言人(当然她同时也是形象大使)
代言人形象根据广告即时性策略挂钩,机动性非常高,基本是短期或单次的推广合作。
(这种严格意义上已经不是代言长期合作了,可以说是肖像权采买,具体什么意思?我会放到以后给大家详细解释)
MCN推广,KOL投放,KOC自用推荐,直播带货,虽然以上渠道也会有明星艺人参与,但已经不是明星艺人代言体系了,属于广告投放的分包次级,也是广告分销体系的下游,如果你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别问我,问就是第十八线梯队( 狗头保命)。
必须提一下的是,KOL或者素人艺人具备成长性,影响力一夜之间飞速增长也是有可能的事情,前期肖像权的授权法律问题依然必须重视,有可能出现被品牌方素人时期肖像权被抄底的情况。
时间:代言合作的期限。非常讲究,熟悉NBA球星续约的朋友可能更好理解,长度、续约优先权是谈判的重点。
区域:根据艺人在地区的影响力,确定合作范围。好莱坞影星通过全球文化输出,在这一点上具有先天优势,容易拿下全球代言。
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大中华区代言人中国区代言人
品牌代言人 =全线产品代言人指定产品线代言人指定子产品系列代言人具体产品代言人
渠道范围:广告投放的渠道非常细致,根据线上、线下及不同的传媒渠道进行细分。
竞品排除:由于各大品牌或者广告主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关系,艺人代言通常为行业独家,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同时既代言宝马BMW,又代言奔驰Benz的艺人。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NBA整个联盟的球员都是全球最顶尖的篮球运动员,但是一支具体的NBA球队,由于薪资体系的平衡,也是由超级巨星,全明星球员,明星球员,角色球员和替补球员组成的。
一个大型品牌,通常会选择少数几位代言人、多位地区或产品代言人、很多品牌挚友、N位体验官或无title的合作艺人。
当然艺人不分高低,不同的代言等级和title,很多时候品牌策略是根据预算、市场、等很多维度综合判断的。所谓的“咖位 ” 并不是这里要讨论的内容。
这里必须强调,每家品牌的战略和体系都是不同的,艺人不分高低!不同合作层级也不能代表什么!
上面的列举只为更好的解释代言体系和品牌宣传商业合作,所有具体细节只有品牌方知晓,且属于高度机密,上述举例依据品牌对外公布的信息推理,并不代表是最精确的细节情况。
所有内容及示例均为解释知识科普,无任何价值性评价,品牌不分高低,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演员类艺人、歌手类艺人、流量类艺人、体育类艺人各自代言的共同点和异同点是什么?
明星代言的商业、品宣及法律分析,在之后的文章中我会介绍品牌选择艺人代言的策略和专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