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法并颁布施行。这是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起统领作用的基本法律。
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科学、全面界定国家安全的含义,确立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有关国家机构的职责,细化维护国家安全各领域的任务,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制度和国家安全保障体系,规定公民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写入修改后的《中国章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从“五对关系”中单独列出,与“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并列,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国家安全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55次提到“安全”,其中18次提到“国家安全”。报告专门对维护国家安全进行集中论述,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38次提到“安全”,13次提到“国家安全”,并就“完善国家安全体系”作出战略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如国家安全法第一条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十六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各国正在形成紧密相连的命运共同体。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无法单独主宰世界事务,合作安全、共同安全才能应对挑战,实现持久安全。安全应该是普遍的、平等的、包容的。共同安全所倡导的安全框架理应包含所有的国家。各国作为独立平等的主权行为体,都享有平等地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文明的多样性和各国的差异性应该转化为促进安全合作的活力和动力。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安全相互关联、彼此影响。没有一个国家能凭一已之力谋求自身绝对安全,也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从别国的动荡中收获稳定。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不是国与国相处之道。穷兵黩武是霸道做法,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017年2月17日,习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认清国家安全形势,维护国家安全,要立足国际秩序大变局来把握规律,立足防范风险的大前提来统筹,立足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大背景来谋划。
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家安全工作具有极其鲜明、极其强烈的政治属性,更要突出强调党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更为有力的统领和协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