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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监委系统治理杞麓湖污染背后的腐败问题
类别: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17 浏览: [返回]

  云南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同步推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图为通海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拆除湖中柔性围隔等干扰水质监测的设施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工作方法,不仅适用于反腐败,同样适用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工作。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理念,在严肃查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环境污染典型案例中,通过边办案、边剖析、边警示、边整改,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步推进,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坚决维护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2021年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第二天,云南省纪委监委即决定以事立案进行调查。杞麓湖污染治理造假设施很快全部拆除并完成整改,但监督并未止步于此。

  “从建设到评审,明目张胆集体造假的背后,是否存在吃吃喝喝甚至权钱交易问题。”调查组作出研判后,紧盯“渎职背后是否有贪腐”“造假背后是否有不正当交往”等问题一查到底。

  经调查,云南省原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时任玉溪市副市长的贺彬,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安排通海县弄虚作假,上马杞麓湖柔性围隔项目,干扰水质监测数据。

  在项目招标时,不法商人叶国兵通过向贺彬、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原处长侯鼎等人行贿,顺利承建造价2300万元的柔性围隔项目;在建设方案评审环节,叶国兵通过向省环科院高级工程师田军等人行贿,为柔性围隔工程进行专业“背书”。

  云南省纪委监委全面排查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从环保领域腐败的“冰山一角”切入,接续发现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诸多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嫌行贿的叶国兵、林柏严等商人老板被留置调查,一批贪腐者被相继挖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原副厅长方雄,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原处长侯鼎,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阳勇……

  同时,德宏、曲靖、保山、昆明、丽江等市(州)生态环境系统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逐渐浮出水面。

  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在查清生态环境系统问题的同时,历史地、系统地梳理上下游、左右岸关系,到案发单位进行蹲点调研监督,找出问题病根病灶,对症下药提出整改建议。

  2021年11月1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进驻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为期14天的蹲点调研监督。

  其间,蹲点调研监督组成员与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开展一对一谈话,发现了贺彬恃才傲物、狂妄自大,虽是行业专家但政治意识淡薄;方雄对上攀附、对下拉拢,利用选人用人话语权实现个人目的等审查调查工作不易获取的信息。

  “生态环境系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延续时间长,除个人原因外,也暴露出一段时期内党组织管党不严、治党不力、环保行业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蹲点调研监督是对案发单位进行的深度“扫描”,通过分析滋生腐败的“土壤环境”,发现省生态环境厅“处长经济”“山头主义”等机关“亚文化”长期盛行,全面掌握了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排查出一批风险隐患和制度漏洞,并对照“病灶”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全面整改。

  “在杞麓湖污染治理问题调查过程中,对照查找出的问题和原因开列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同时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好警示教育。”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问题整改时,通过惩治震慑、教育挽救相结合,纠正党员干部的错误认识和习惯,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不断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云南省纪委监委到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时,现场宣布对厅内2名干部进行审查调查并予以留置的决定。这2名干部本应参会接受警示教育,却成为当天大会的反面典型,让与会者深受触动。会后不久,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有45人向组织说明各类问题81个。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向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发放其本人的检查材料、承诺书和《党的六项纪律知与行》系列读本等资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远离不正之风和潜规陋习,清除影响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的“雾霾”。

  围绕杞麓湖污染治理问题,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查边督边改,针对生态环境系统存在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452场次,3.6万余人次接受教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36份,督促制定完善制度机制144项,推动形成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涉及环保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等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针对环境评价、监测、环保审批、固废处置管理、行政执法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环保系统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