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围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人员和京籍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表》。其中:
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京籍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京籍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4月9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在入职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年龄要求: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3年4月9日后;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4月9日后;
(四)京籍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京籍毕业生;或2023年4月9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以WinRAR 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邮箱,报名材料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如“社会组织服务部专业技术岗(张三)”。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所报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荣华、博兴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设置5个岗位,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一)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毕业生报名。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1.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聘用后即构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笔试、面试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4年荣华、博兴街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8年4月7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3年4月7日以后出生,27周岁及以下要求1996年4月7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3.2024年统招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含2022年和2023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且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考后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4.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北京生源和非京生源毕业生。
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5.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2.学历要求: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3.2024年统招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含2022年和2023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且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法。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考后资格复审、试讲、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详见公告原文内附件1《北京市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能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8日之前填报《北京市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至相关单位联系人邮箱,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名称统一改成“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学位”格式,应聘岗位名称请使用附件1备注中的岗位名称。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2024年4月8日18:00止,超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成功就业》提醒广大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应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望大家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