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句容市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在宝华山林下经济建设中的主载体作用,结合开发总公司公司人员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林业技术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开发总公司于1999年1月25日经句容市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批复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40万元,公司地址位于句容市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主要经营项目:林业专业技术服务、林业产品、农副食品、园艺花卉、工艺礼品、森林旅游、科普研学等。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林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3男1女)主要从事森林公园森林资源巡查督查、林业专业技术服务、林特产品展销中心销售、文创产品作坊经营以及农林产品生产加工,工作地点在句容市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内。
1、思想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管护巡查、林下经济产业生产经营,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能坚决执行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3、热爱林业事业,常驻在责任区所在地,熟悉责任区范围及周边地形、林业基本情况。重点节庆假日、林业生产季节需要实行24小时驻站制度。
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林业工作,有较强的奉献意识且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督查、生产经营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林业、园艺、手串制作专业特长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岗位适合男性,招收3人)。
2、林特产品展销中心销售、文创产品作坊经营门店招收一名销售人员,从事过销售工作,谈吐举止大方得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员。(岗位适合女性,招收1人)。
同等条件下军队、林草或电商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过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户口在或居住地在就业所在属地镇的可以优先聘用。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公开招聘林业技术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2份到句容市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一楼报名。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受理机关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候选人,按面试成绩取前4名为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根据聘用人体检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政审。
对通过政审的候选人,在句容市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报名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进行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统筹安排到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发总公司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锻炼及日常考察。试岗期间参照《开发总公司——技术员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对试岗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及工作满意度测评,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对体检、政审、试岗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审、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