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未来三年继续蓬勃发展,国家层面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基层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024年是落实“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项要求承上启下之年,未来三年,各地布局基层医疗机构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2024年1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公布《“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文件提出,接下来相关部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基层就医的获得感和感受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68%,累计建成社区医院超过3800个,群众看病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2018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启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医院基本标准》等4项标准,为各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供了参考。
近年来,我国各省在落实“优质服务基层行”政策过程中,逐渐探索出了相对成熟的实施途径,比如成立专门的“评价复核专家组”,“回头看”相关部门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具体成效。为了呼应相关政策的落地,多地卫健部门还联合大型医疗机构,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县域龙头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推动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者到省级医院进修学习。
《行动方案》对“回头看”也做了规定,要求各地规范开展能力提升和社区医院建设,确保在2021年之前达到能力标准的机构,通过政策的支持来达到新版标准要求。
《行动方案》指出,全国每年新增社区医院500个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国累计建成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30%以上。
以往人们经常把社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念混淆,该政策的提出让更多人认识到,二者其实是不同概念。社区医院一般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上发展而来,在承担分级诊疗的过程中二者承担的功能也有差异。相对而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是一级医院的标准,主要职能是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和常见病的管理等。部分社区医院其实是可以申请二级医院牌照的,其有病床数量、建筑面积、人员配置、诊疗科目开展等方面的硬性要求,相对而言,其科室设置更多,可检查项目更全。政策提到,各地可更多地授权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社区医院评价,严格把握标准,规范复核和评价流程,确保公平公正、结果客观真实。
所以设定新增500个社区医院的目标,实际上是国家在政策层面要求各地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
《行动方案》对中心卫生院的建设也表明态度——重点支持。文件的原话是“在东部中部地区人口超过30万、西部地区人口超过20万的县(市)中,在县城之外选建1-2个已达到推荐标准、床位原则上不低于50张或者达到县医院床位数的1/10、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中心卫生院,重点加强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急诊急救、临床专科、特色科室、设备配备、住院床位等建设,有条件的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从设备配备到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要求是“全方位”帮扶支持,形成在县域之外的“医疗次中心”,缓解县域内“龙头”的诊疗压力,同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让群众不用去拥挤的城市看病,在实现分级诊疗的同时,提高群众的就医感受。
除了乡镇卫生院外,文件对于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提升也提出了新要求,比如加快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际上这和目前各地推行的“乡聘村用”政策是遥相呼应的。相关部门给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达成服务能力标准的村卫生室达到40%,实现“人财物”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达一半以上。
人才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中的重要环节。《行动方案》指出,要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配备和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需要配齐全科、儿科、口腔、影像、心理健康等各类适宜人才,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难题。
编制方面,政策是要求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用好和争取编制资源。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各地释放了信号,继续扩大医学定向生招生,保证好医学生的编制问题。此外,文件还要求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保证了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晋升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要求各地要有计划地选派基层骨干人员赴上级医院进修,进修期间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水平,让基层医务工作者没有后顾之忧地去上级医院提高技术水平。
《行动方案》对于基层中医药服务也做出了规定,比如要加快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的培训,防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建而不用”“无人可用”的尴尬。此外文件要求各地要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条件,根据标准创造条件完善部分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依托县域向基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目标是在2025年我国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要设有中医馆,配有中医医师,并能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鉴于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能力不足、传染病救治能力不强、儿科诊疗水平不高等难题,文件规定要提升一级医疗机构急救和转诊转运能力,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配备1辆救护车。部分达到能力标准的要设置标准化发热诊室、应急物理隔离区等,服务人口较多且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应设置发热门诊。如此可常态化的防止传染病的散播,最大化的减少区域之间传染病流行的可能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部分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已经消失多年,甚至儿科医生也流失严重,儿科诊疗水平相对不足。文件要求,要在全科医师队伍中普及儿科诊疗知识,发挥分级分层分流救治的作用。
此前不少群众反映,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若要转诊至其他医院还要做重复检查,造成资源浪费。《行动方案》规定,要加快统筹建设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力争到2025年建成率达80%以上,基本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并按程序报告。远程医疗服务在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逐步向村级延伸。
如此群众无论在何处就诊,接诊医师扫码便可知患者以往身心状况、用药情况、治疗情况,节省了彼此沟通时间,规避了一定的医疗风险,同时信息互联互通也减少了医保支出,节省了患者的“救命钱”。
《行动方案》专门对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做了规定。比如环境方面要美化、着装要规范统一、服务态度要热情、保护好患者隐私、减少群众候诊时间、推广非药物治疗方法、设置老年优先窗口等。笔者在走访老年友好型医院时,曾亲眼见过医院门诊旁设置的轮椅、无障碍通道等,让不少老年人伸出了大拇指。相关部门要求的改进挂号、缴费、打印报告等点位布置,也在源头上减少了人员交叉流动的风险,同时患者和家属也做到了少跑路,极大提升了医疗机构在百姓心目中的印象,提升了患者就医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文件对于行风建设方面做出了新要求,比如对违反九项准则的人员应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其所在的医疗机构不能参加当年申报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或者推荐标准的复核。此外,未来三年相关部门会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规定各地要将行风建设和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作为复核评价重要指标。
安全方面,文件规定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要及时对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危化品安全等方面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和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实施,《行动方案》指出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县包乡、乡包村帮扶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标。要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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