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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庄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荣誉资质 发布时间:2024-10-07 浏览: [返回]

  张庄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磋商活动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现场或微信(微信号:)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及磋商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